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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及報名表

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資料即日起至111年1月14日(星期五)前以郵寄掛號寄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寄送地點: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寄「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楊小姐收」(地址:220091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二)報名資格: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學士以上學位),並須具備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照。

甄試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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