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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畢業之延畢生)教保專業知能課程之修業證明書領取至112年1月18日

因教育部規定,教保證書須有畢業證書才能領取,故即使教保學分已經修完,若會延畢,應於畢業年度提出申請。

教保證書於1/6起開始領取至1/18 
領取教保證書請攜帶1.畢業證書正本 2.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

若需代領
請填寫委託書
並請代領者攜帶1.申請者畢業證書正本2.申請者的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3.代領者身分證明文件4.委託書
委託書檔案如附件


本學期已完成申請流程並可畢業之領取名單如下:

1.405310676李○萱
2.406310544李○妤
3.407310187林○綺
4.407310204劉○禎
5.407310254鄭○甄
6.407310278洪○箴
7.407310498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