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9年9月28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34695號函。
二、教育部109年12月24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47585F號函。
貳、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
(一)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正取2名,備取1名。
(二) 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聘期:定期契約,自起聘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係教育部專案補助,進用期滿或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參、報名資格條件
一、專業人員個別條件
(一)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具備教育部核發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二) 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應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二、共同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學校畢業。
(二)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如有家庭教育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肆、報名方式:請於110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郵寄至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陳小姐收(360苗栗縣苗栗市國華 路1121號巨蛋東門)。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約用人員職缺」。
一、甄選報名表(應黏貼相片,務必詳實填列,並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專業人員相關資格證明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五、迴避任用具結書。
伍、甄選方式
一、徵選書面初審:學經歷占30%。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面試:占70%。
三、錄取分數:平均70分以上。
陸、榜示方式:面試結束後3週內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柒、待遇福利
一、薪資:月薪約3萬4,916元。
二、勞保(含就業保險、職災)、健保和勞退金,依規定提撥編列。
三、年終獎金1.5個月,若於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例編列年終獎金。
捌、工作項目:辦理本縣家庭教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玖、工作地點: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巨蛋東門)。
拾、備註
一、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陳小姐,電話:037-350746。
陳小姐
037-350746詳細資料連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8&s=389372